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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接济保障社会化服务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我单位受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委托,现将接济保障社会化服务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1 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 接济保障社会化服务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一、技术要求
2022年中心拟聘请社会化人员为中心三个餐饮区提供餐饮服务,其中厨师3人(含厨师长1人),服务员6人,刷碗工2人,面点师2人,配菜工2人。
(一)、服务人员标准及要求
1.餐饮管理服务人员15人(含厨师长、厨师、服务员、刷碗工等相关人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智力正常、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政治历史清楚、品行端正、思想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的经历。
4.遵纪守法观念强,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务需求
1、服务及要求
(1)本着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为中心工作人员、上访群众提供每天早餐、午餐、晚餐。
做好伙食调剂、营养配餐,主荤、半荤、素菜膳食合理。保证每日供应品种:早餐供应面食3种,流食2种,小菜至少2种;午餐供应副食品种5种(主荤1种,半荤1种,素菜3种)主食3种,汤粥1种。
(2)采购人负责水、电、燃气;采购人负责提供厨房、餐厅专用设备和设施。上述专用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机械、灶具、厨具(菜刀、勺子、菜板等)、餐具(碗、盘、餐用托盘等)、餐桌、餐椅等。设施、设备的更新添置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负责食材原材料采购和低值易耗品采购;采购人负责提供餐饮服务的人员住宿场所。
2、特殊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为不少于457人提供日常每日三餐的制作服务能力,在此基础上,遇有重大保障活动期间,配合采购人执行临时紧急任务时应提供不少于100人每日24小时随时餐饮制作及服务的能力。
3、食堂管理服务标准
(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保证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保证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的卫生,并有明确的规章制度。
(2)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所有人员须有健康证(有效期内),犯罪证明、以及相关任职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食堂服务人员资格要求
(1)厨师长:从事餐饮行业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任厨师长二年以上。
(2)厨师:从事餐饮行业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中级职业资格。
(3)面点师:从事餐饮行业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中级职业资格
(4)一般服务人员:健康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一年以上相关服务经验。
(5)上岗人员技能须达到甲方认可方可上岗。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拟参与本项目的进驻人员列出明细表,个人拥有相关职业证书的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内容要与明细表一致。
5、人员配备情况:
至少15人,食堂所有岗位人员要按不低于采购方的数量要求配置,详见下表。
岗位 人数 岗位 人数
厨师长 1 服务员 6
厨师 2 配菜工 2
面点师 2 洗碗工 2
 
 
供餐时间:早餐7:00-8:00 午餐11:30-12:30
晚餐18:00-18:30
采购方可以提供服务人员餐食,费用为每人每月600元,如不需要投标方可自行解决。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右外东庄90号;
3.付款条件:
(1)服务期限内(2022年    月    日-2022年12月3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总额为       元  (大写:     元整  )其中:服务费为      元 (大写:     整  )增值税额为      元  (大写:       整  )。
上述服务费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工资、保险费、服装费、加班费、培训费、税费等与本合同相关的全部费用(具体人数、金额等详见附件)。
(2)服务费支付方式(人民币):乙方提供餐饮服务的总服务费为:       
     元  (大写:    元整  ),每季度     元  (大写:    元整  )。餐饮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
2022年3月支付第一季度(2022年1月至3月)餐饮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
2022年6月支付第二季度(2022年4月至6月)餐饮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
2022年9月支付第三季度(2022年7月至9月)餐饮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
2022年12月支付第四季度(2022年10月至12月)餐饮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
(3)甲方在第一次支付餐饮服务费用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餐饮服务费总额的10%给甲方,作为乙方餐饮服务的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若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如甲方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后,甲方在下次支付餐饮费用之日起10日内,乙方另支付部分餐饮服务费以补足履约保证金数额(餐饮服务费总额的10%),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1个月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下一期的餐饮服务费或在餐饮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含补足)相应金额作为乙方服务的履约保证金。
(4)甲方支付每季度餐饮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北京市正式有效、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含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餐饮费用,且不构成违约。
4.所属行业:餐饮业
99.49734万元
 
 
1、本公示在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2年1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联系人:李昶悦、雷天宠
联系方式:65244729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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