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公告
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我单位受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委托,现将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1 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 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项目 第一包
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一、服务目标
承接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开展“党建服务、咨询答疑、能力提升、资源配置、培育扶持体系建设和对外交流交往”六项服务,重点做好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资源配置服务、培育扶持体系建设和对外交流交往等工作。同时,在合同期内落实运营区域的各项安全事宜,确保发展服务中心安全稳定。
二、服务内容
1.党建服务。为社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提供场地、会务等辅助服务,为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典型经验提供展示平台。
2.咨询答疑。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和现场接待的方式,为社会组织在工作日解答注册、变更、日常管理以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整理常见问题和解答内容,通过网络等形式主动提供给社会组织,帮助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组织能力提升活动。深入了解社会组织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化服务需求,设计能力提升活动内容。每个月组织不少于3场活动,每场邀请1名学术界专家或实务届资深人士,为社会组织开展制度建设、项目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提升活动,帮助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加强我市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每场参加人员不少于100人,全年培训人员不少于4000人次。项目期内重点围绕社区治理需求,培训10家以上市级社会组织,为社区提供可持续、受欢迎的专业服务,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4.开展交流研讨。发挥支持型平台作用,举办与社会组织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交流研讨活动,邀请社会组织领域专家、三级培育扶持基地和社会组织人员参加,凝聚共识,促进共同发展,原则上每季度1次,项目期内组织4次,每场参加人员不少于100人。交流研讨活动和部分能力提升活动采取线上直播方式扩大影响覆盖面,使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并受益。
5.资源对接服务。对社会组织提出的需求进行评估,在评估可行的基础上为其链接导师、场地等资源,并提供必要的项目设计、财务管理等专业支持。
6.开展“公益1+1”资助行动。项目期内开展两个新项目。结合民政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的要求,围绕关爱特殊群体、回应群众关切、推进平安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设计“公益1+1”资助行动项目方案并执行,动员更多的社会组织加入到“公益1+1”资助行动中,探索完善社会组织多方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的北京公益模式。
7.资源联合体建设。调动、发挥资源联合体及公益导师专业优势,为社会组织提供项目、人才、专业等综合支撑服务。为资源联合体开展服务提供场地、会务等保障服务。根据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需要,建立新的资源联合体。
8.专家库运营管理。根据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要求,做好专家库日常运维和动态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各领域专家资源为社会组织建设服务。
9.培育扶持体系建设。发挥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枢纽作用,带动其他市级基地做好培育扶持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市级培育扶持基地座谈会,完善信息联通、资源对接与共享机制。延续市区街三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联席会议机制,以联席会议、主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育扶持体系建设活动不少于4次,为各基地提供专业支持,加强三级体系的联动联通。项目期内,就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功能发挥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10.支持乡村振兴。根据北京市对口支援相关要求,在开展能力提升、交流研讨、资源配置、公益1+1等活动期间,着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并收集掌握参与情况,宣传优秀社会组织及优秀项目。
11.京津冀社会组织协同发展。建立京津冀社会组织协同发展机制,利用发展服务中心场地、平台等资源为津冀社会组织提供宣传展示平台,组织重大活动时邀请津冀社会组织参加。全面向雄安新区社会组织开放基地支持平台,定期与雄安新区培育孵化平台、支持型社会组织进行交流互动,为雄安新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扶持服务。
12.对外宣传与交流交往。做好政府部门以及相关机构来访接待服务,做好国内社会组织交流交往服务,及时更新发展服务中心宣传手册、宣传片和活动照片。通过媒体和自媒体宣传报道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宣传推介活动,为优秀社会组织提供展览展示场地服务。
13.社会组织动态收集。每月收集市级优秀社会组织优秀项目或典型经验,形成《社会组织工作动态月报》。
14.空间运营与日常维护。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要求,做好场地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第二包
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服务内容
一、服务目标
聚焦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过程,重点开展“社会组织评测体系应用、京津冀社会组织协同发展”两项工作。运用科学的评测标准开展社会组织精准督导的具体实践,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开展京津冀支持型社会组织交流研讨活动,促进三地支持型组织加强交流、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二、服务内容
1.社会组织评测体系应用。合同期内至少评测20家社会组织,涵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三种类型,主要围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确定入孵组织名单并向甲方报告备案。
(1)评测。运用科学的评测标准,从组织能力、运营能力、发展能力等对入孵社会组织开展前期、中期、结项评测,并分别出具评测报告。
(2)培育扶持。根据评测结果,针对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与需求,设计课程体系,对社会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育扶持。培育形式包括:不少于10场集体能力提升服务,每家机构参加人数不少于2人,合同期内培训400人次;为每家机构提供一次全天候一对一指导,邀请专家对其法人治理、财税制度、项目管理等制度进行精准督导;资源链接服务,专题研讨活动等。通过一年的培育扶持服务,使入孵机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并结合评测工作总结形成调研报告。
(3)开展交流研讨活动。邀请社会组织领域专家、具体参与评测工作专家、入孵机构负责人及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人员,总结20家入孵机构成长历程,就评测工作开展理论与实务届交流研讨。
2.京津冀社会组织发展。
(1)聚焦理论,组织一次京津冀支持型社会组织大型交流研讨活动。推进三地有影响力的支持型社会组织进行跨区域交流与合作,促进三地支持型组织加强交流、凝聚共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参加活动行业专家不少于8人,参加活动的组织不少于30家,参加人员不少于200人。活动同时采取线上直播方式扩大影响覆盖面,使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并受益。
(2)聚焦实务,以主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京津冀支持型社会组织交流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参与活动专家不少于2人,参加人员不少于50人,加强京津冀支持型组织经验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3.为社会组织提供线上支持服务。运营公众号并每周更新,提供内容包括:社会组织领域有关政策法规动态、孵化中心入孵社会组织工作动态和社会组织所需的项目、培训等资源。
 
第三包
北京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项目
一、服务目标
承接北京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辅助服务工作。场地具备“政务服务、党群活动、协商议事、教育培训”等功能区域,重点突出场地支持、技术支持、宣传展示、活动协助、物业服务等辅助服务工作。全力支持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党组织开展党务工作,既展示北京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果又服务社会组织党员群众,成为党加强社会组织领导、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阵地。
二、服务内容
  1.场地支持。党群中心的场地位置交通便利,人员相对集中;对有一定知名度、已有党群服务场地的优先;保障中心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米,其他配套活动空间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有容纳400人以上同时活动空间,能够开展党的学习教育、召开党的会议、组织党务集训培训,以及对社会组织活动进行宣传的场地和相应设备设施,为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开展学习教育、党务活动、展览展示、研讨交流等提供场地支持。
2.技术支持。辅助社会组织党群众服务中心党组织,对党建活动展板版面设计和印刷制作、党建宣传片拍摄和后期制作、党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和运营维护、党建内部刊物封面版面设计等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工作。
3.宣传展示。辅助社会组织党群众服务中心党组织,为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营造良好的党建文化氛围提供场地支持和技术工作;为展示北京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优秀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先锋事迹等,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典型经验提供展示空间。
4.任务协助。协助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在调研中进行问卷设计、数据统计、文献资料收集等辅助性工作;在外出开展活动时支出车辆、场地、餐饮、住宿、讲解、讲课费、资料费等费用。
5.物业服务。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的提供硬件维护、保安保洁、水电气热保障等物业服务。
6.其他事项。党务工作者签订劳务合同、代发工资、缴纳保险等辅助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经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审核把关后,需委托开展的其他事项。
 
 
 
第四包
社会组织线上服务项目内容
 
一、服务目标
社会组织线上服务项目主要通过网络为社会组织提供“社会组织政策宣传、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服务,配合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开展社会组织宣传,展示首都社会组织风采。
二.服务内容
1.需求调研。面向社会组织定期召开需求调研会,了解社会组织对线上服务形式、内容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定期进行优化。调研至少两个月组织一次,每次调研对象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三类社会组织中各选择一个影响力较大的组织,并形成调研报告。
2.线上政策法规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方面政策文件、前沿信息,开设社会组织年检、财税、法律等专栏为社会组织提供答疑。网站全年更新、上传信息不少于2500条,公众号工作日每日更新。
3.打造线上课堂。根据社会组织需求,分别邀请社会组织领域专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社会组织一线工作人员录制120节线上微课堂,其中,专家微课堂不少于35节,负责人经验分享不少于40节,工作人员经验分享不少于45节。
4.线上展示社会组织风采。收集市级优秀社会组织优秀项目或典型经验,通过宣传展示首都社会组织风采。
5.线上提供为社会组织活动场地信息。汇总符合社会组织需求的场地信息,每月更新,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6.线上发布社会组织招聘信息。收集社会组织人才招聘需求并及时发布,为社会组织招聘提供便利。
7.针对社会组织管理财税问题,项目期内开展专家面对面指导服务12期,每次5—10家组织参与。
8.组织社会组织秘书长能力提升活动。合同期内开展12次,每次邀请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三类组织各邀请一名秘书长和一名专家参与,针对社会组织热点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交流并通过线上平台共享。
9.组织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能力提升活动。针对社会组织需求,设置课程体系,面向社会组织一线工作人员开展能力提升活动,合同期内开展12次,每次参加人员不少于50人,活动成果通过线上平台共享。
10.开展社会组织参政议政活动4场,提升社会组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与参与水平,每次5—10家组织参与。
11.与高校共建社会组织线上平台人才基地。与高校合作,打造社会组织线上平台人才基地,为高校提供实践机会,让更多在校学生了解社会组织、选择社会组织。
 
第五包
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东部基地
 
一、项目目标
承接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东部基地项目运营工作,重点突出服务副中心建设,开展“党建服务、宣传推广、咨询指导、培育扶持、能力提升、京津冀交流”六大服务。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升城市副中心社会组织业务能力,引导优质社会组织服务城市副中心,打造品牌项目。开展京津冀社会组织交流互动,为雄安新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扶持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二、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服务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人才队伍要求:具有承担运营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与运营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方面有丰富经验。
3.场地条件:在北京市通州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工作必需的办公设施;具备同时培育孵化4家以上社会组织、供12人办公的条件;能够为社会组织活动、培训等提供相应场地保障和服务,有容纳50人以上活动的场所。
4.建立服务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服务内容指标
1.平台建设。建设东部地区社会组织线上线下培育扶持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服务。
2.场地支持。在基地运营场地建设图书角、展览室等学习活动场所;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和服务保障。
3.党建服务。在基地运营场地建设党建活动室,为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提供场地及服务保障,配合社会组织展示宣传党建工作成果。
4.宣传推广。以融媒体形式,制作不少于5期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汇编内容,为社会组织提供参考指导。以线上线下形式,集中组织不少于2期宣传展示活动,宣传不少于50个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和优秀服务案例。
5.咨询指导。建立咨询固定电话、网络咨询平台和线下咨询服务台,通过电话、网络和现场接待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安排专人随时解答社会组织注册、变更、财务、法律、日常管理以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等。
6.能力提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督导、人才培养等能力提升服务,针对业务开展、内部治理、人力资源、财税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组织业务培训、专业支持。全年组织不少于4期集中业务培训班,每期培训20家以上社会组织。全年重点培训10家市级社会组织,紧紧围绕社区治理需求,引导社会组织进社区,为社区提供可持续、受欢迎的专业服务,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7.打造品牌项目。根据东部区域特点,围绕培育乳化、公益活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支持乡村振兴、京津冀一体化等重点任务,打造1-2个品牌项目,提升基地影响力。
8.资源对接。收集东部区域各类社会组织资源信息;集中组织不少于2次资源对接活动,每次邀请不少于30家社会组织参与,推荐、引导优质社会组织服务副中心建设;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链接高校、实务、社会等领域专家资源和场地资源等。
9.支持乡村振兴。按照北京市对口支援相关要求,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收集掌握参与情况,宣传优秀项目、优秀社会组织。
10.区域共建交流。组织通州及周边区域社会组织互动交流,组织东部区域社会组织与其他区域优秀社会组织交流学习,探索市、区、镇街社会组织交流互动机制。
11.京津冀协同发展。建立京津冀社会组织协同发展机制,组织交流互动活动,利用基地场地、平台等资源为津冀社会组织提供服务。
12.对接雄安新区。全面向雄安新区社会组织开放基地支持平台,与雄安新区培育孵化平台、支持型社会组织进行交流互动,为雄安新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扶持服务,组织重大活动时邀请相关社会组织参加。
13.调查研究。着眼社会组织建设发展重大问题,围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副中心等内容,明确1-2个研究课题,以座谈研讨、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与东部区域不同社会组织交流研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
14.情况报告。每月收集东部区域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对各社会组织重要活动内容进行梳理,形成《社会组织工作动态月报》。
四、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提交成果
1.本机构的《项目运营方案》。
2.运营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材料数据汇总表。
3.年度工作报告。
五、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项目要求
1.中标机构应独立承担评估项目,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2.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机构须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查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汇报工作情况。
3.运营项目结束后,中标机构须向甲方提供齐全的项目成果性材料,并配合甲方开展项目的验收、审计等工作。
 
第六包
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北部基地
 
一、服务目标
承接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北部基地项目运营工作,重点突出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回天地区,开展“党建服务、咨询指导、能力提升、资源对接、共建交流、经验推广”等六大服务,通过项目运行,提升北部区域社会组织能力,推动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引导优质社会组织资源为北部区域尤其是回天地区提供社会治理服务,开展北部地区社会组织共建牵手活动,总结、推广社会组织参与大型社区治理经验。开展京津冀社会组织交流互动,为雄安新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扶持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二、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服务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人才队伍要求:具有承担运营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与运营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方面有丰富经验。
3.场地条件:在北京市昌平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工作必需的办公设施,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具备同时培育孵化4家以上社会组织、供12人办公的条件;能够为社会组织活动、培训等提供相应场地保障和服务,有容纳50人以上活动的场所。
4.建立服务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服务内容指标
1.平台建设。建设北部地区社会组织线上线下培育扶持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服务。
2.场地支持。在基地运营场地建设图书角、展览室等学习活动场所;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和服务保障。
3.党建服务。在基地运营场地建设党建活动室,为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提供场地及服务保障,配合社会组织展示宣传党建工作成果。
4.咨询指导。建立咨询固定电话、网络咨询平台和线下咨询服务台,通过电话、网络和现场接待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安排专人随时解答社会组织注册、变更、财务、法律、日常管理以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等。
5.能力提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督导、人才培养等能力提升服务,针对业务开展、内部治理、人力资源、财税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组织业务培训、专业支持。全年组织不少于4期集中业务培训班,每期培训20家以上社会组织。全年重点培训10家市级社会组织,紧紧围绕社区治理需求,引导社会组织进社区,为社区提供可持续、受欢迎的专业服务,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6.打造品牌项目。根据北部区域特点,围绕培育乳化、公益活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支持乡村振兴、京津冀一体化等重点任务,打造1-2个品牌项目,提升基地影响力。
7.资源对接。收集北部区域各类社会组织资源信息;集中组织不少于2次资源对接活动,每次邀请不少于30家社会组织参与,推荐、引导优质社会组织服务回天地区建设;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链接高校、实务、社会等领域专家资源和场地资源等。
8.支持乡村振兴。按照北京市对口支援相关要求,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收集掌握参与情况,宣传优秀项目、优秀社会组织。
9.区域共建交流。组织昌平及周边区域社会组织互动交流,组织北部区域社会组织与其他区域优秀社会组织交流学习,探索市、区、镇街社会组织交流互动机制。
10.京津冀协同发展。建立京津冀社会组织协同发展机制,组织交流互动活动,利用基地场地、平台等资源为津冀社会组织提供服务。
11.对接雄安新区。全面向雄安新区社会组织开放基地支持平台,与雄安新区培育孵化平台、支持型社会组织进行交流互动,为雄安新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扶持服务,组织重大活动时邀请相关社会组织参加。
12.调查研究。着眼社会组织建设发展重大问题,围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回天等内容,明确1-2个研究课题,以座谈研讨、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与北部区域不同社会组织交流研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
13.情况报告。每月收集北部区域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对各社会组织重要活动内容进行梳理,形成《社会组织工作动态月报》。
14.经验推广。研究总结社会组织参与大型社区治理经验,定期梳理优秀项目成果,向社会组织发布推广,集中召开现场经验交流活动。
四、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提交成果
1.本机构的《项目运营方案》。
2.运营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材料数据汇总表。
3.年度工作报告。
五、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项目要求
1.中标机构应独立承担评估项目,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2.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机构须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查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汇报工作情况。
3.运营项目结束后,中标机构须向甲方提供齐全的项目成果性材料,并配合甲方开展项目的验收、审计等工作。
 
 
第七包
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南部基地
一、项目目标
承接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南部基地项目运营工作,重点突出京津冀社会组织交流活动,开展“党建服务、孵化培育、咨询指导、能力提升、交流展示、能力评估”六大服务。通过项目运营,推动南部地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提升业务能力,开展京津冀社会组织交流互动,为雄安新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扶持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二、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服务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人才队伍要求:具有承担运营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与运营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方面有丰富经验。
3.场地条件:在北京市大兴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工作必需的办公设施;具备同时培育孵化4家以上社会组织、供12人办公的条件;能够为社会组织活动、培训等提供相应场地保障和服务,有容纳50人以上活动的场所。
4.建立服务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服务内容指标
1.平台建设。建设南部地区社会组织线上线下培育扶持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服务,推动社会组织通过基地平台发挥作用,将基地建成南部地区社会组织活动中心平台。
2.场地支持。在基地运营场地建设图书角、展览室等学习活动场所;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和服务保障。
3.党建服务。在基地运营场地建设党建活动室,为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提供场地及服务保障,配合社会组织展示宣传党建工作成果。
4.孵化培育。根据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3次孵化项目招募活动,为不少于6家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服务。
5.咨询指导。建立咨询固定电话、网络咨询平台和线下咨询服务台,通过电话、网络和现场接待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安排专人随时解答社会组织注册、变更、财务、法律、日常管理以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等。
6.能力提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督导、人才培养等能力提升服务,针对业务开展、内部治理、人力资源、财税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组织业务培训、专业支持。全年组织不少于4期集中业务培训班,每期培训20家以上社会组织。全年重点培训10家市级社会组织,紧紧围绕社区治理需求,引导社会组织进社区,为社区提供可持续、受欢迎的专业服务,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7.打造品牌项目。根据南部区域特点,围绕培育乳化、公益活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支持乡村振兴、京津冀一体化等重点任务,打造1-2个品牌项目,提升基地影响力。
8.资源对接。收集南部区域各类社会组织资源信息;集中组织不少于2次资源对接活动,每次邀请不少于30家社会组织参与;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链接高校、实务、社会等领域专家资源和场地资源等。
9.支持乡村振兴。按照北京市对口支援相关要求,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收集掌握参与情况,宣传优秀项目、优秀社会组织。
10.区域共建交流。组织石景山及周边区域社会组织互动交流,组织南部区域社会组织与其他区域优秀社会组织交流学习,探索市、区、镇街社会组织交流互动机制。
11.京津冀协同发展。建立京津冀社会组织协同发展机制,组织交流互动活动,利用基地场地、平台等资源为津冀社会组织提供服务。
12.对接雄安新区。全面向雄安新区社会组织开放基地支持平台,与雄安新区培育孵化平台、支持型社会组织进行交流互动,为雄安新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扶持服务,组织重大活动时邀请相关社会组织参加。
13.调查研究。着眼社会组织建设发展重大问题,围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内容,明确1-2个研究课题,以座谈研讨、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与南部区域不同社会组织交流研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
14.情况报告。每月收集南部区域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对各社会组织重要活动内容进行梳理,形成《社会组织工作动态月报》。
15.宣传展示。搭建社会组织宣传展示平台,收集制作宣传视频在网上推广,印制发放基地展示手册。
16.能力评估。从社会效益、社会评价等方面,为不少于6家社会组织提供评测服务,探索基层社会组织能力评估工作。
四、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提交成果
1.本机构的《项目运营方案》。
2.运营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材料数据汇总表。
3.年度工作报告。
五、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项目要求
1.中标机构应独立承担评估项目,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2.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机构须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查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汇报工作情况。
3.运营项目结束后,中标机构须向甲方提供齐全的项目成果性材料,并配合甲方开展项目的验收、审计等工作。
 
 
第八包
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西部基地
一、项目目标
承接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西部基地项目运营工作,开展“党建服务、孵化培育、咨询指导、能力提升、宣传展示、能力评估”六大服务。通过项目运作,推动西部地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提升业务能力,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服务冬奥会,参与冬奥相关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展示优秀项目成果。开展京津冀社会组织交流互动,为雄安新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扶持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二、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服务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人才队伍要求:具有承担运营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与运营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方面有丰富经验。
3.场地条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工作必需的办公设施;具备同时培育孵化4家以上社会组织、供12人办公的条件;能够为社会组织活动、培训等提供相应场地保障和服务,有容纳50人以上活动的场所。
4.建立服务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服务内容指标
1.平台建设。建设西部地区社会组织线上线下培育扶持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服务。通过组织奥运公益服务活动、优秀项目推介活动、热点问题研讨会等形式,推动更多社会组织在基地平台上发挥作用,将基地建成西部地区社会组织活动中心平台。
2.场地支持。在基地运营场地建设图书角、展览室等学习活动场所;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和服务保障。
3.党建服务。在基地运营场地建设党建活动室,为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提供场地及服务保障,配合社会组织展示宣传党建工作成果。
4.孵化培育。根据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3次孵化项目招募活动,为不少于6家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服务。
5.咨询指导。建立咨询固定电话、网络咨询平台和线下咨询服务台,通过电话、网络和现场接待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安排专人随时解答社会组织注册、变更、财务、法律、日常管理以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等。
6.能力提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督导、人才培养等能力提升服务,针对业务开展、内部治理、人力资源、财税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组织业务培训、专业支持。全年组织不少于4期集中业务培训班,每期培训20家以上社会组织。全年重点培训10家市级社会组织,紧紧围绕社区治理需求,引导社会组织进社区,为社区提供可持续、受欢迎的专业服务,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7.打造品牌项目。根据西部区域特点,围绕培育乳化、公益活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支持乡村振兴、京津冀一体化等重点任务,打造1-2个品牌项目,提升基地影响力。
8.资源对接。收集西部区域各类社会组织资源信息;集中组织不少于2次资源对接活动,每次邀请不少于30家社会组织参与,推荐、引导优质社会组织服务奥运活动;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链接高校、实务、社会等领域专家资源和场地资源等。
9.支持乡村振兴。按照北京市对口支援相关要求,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收集掌握参与情况,宣传优秀项目、优秀社会组织。
10.区域共建交流。组织石景山及周边区域社会组织互动交流,组织西部区域社会组织与其他区域优秀社会组织交流学习,探索市、区、镇街社会组织交流互动机制。
11.京津冀协同发展。建立京津冀社会组织协同发展机制,组织交流互动活动,利用基地场地、平台等资源为津冀社会组织提供服务。
12.对接雄安新区。全面向雄安新区社会组织开放基地支持平台,与雄安新区培育孵化平台、支持型社会组织进行交流互动,为雄安新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扶持服务,组织重大活动时邀请相关社会组织参加。
13.调查研究。着眼社会组织建设发展重大问题,围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奥运等内容,明确1-2个研究课题,以座谈研讨、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与西部区域不同社会组织交流研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
14.情况报告。每月收集西部区域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对各社会组织重要活动内容进行梳理,形成《社会组织工作动态月报》。
15.宣传展示。搭建社会组织宣传展示平台,收集制作宣传视频在网上推广,印制发放基地展示手册。
16.能力评估。从社会效益、社会评价等方面,为不少于6家社会组织提供评测服务,探索基层社会组织能力评估工作。
四、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提交成果
1.本机构的《项目运营方案》。
2.运营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材料数据汇总表。
3.年度工作报告。
五、市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项目要求
1.中标机构应独立承担评估项目,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2.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机构须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查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汇报工作情况。
3.运营项目结束后,中标机构须向甲方提供齐全的项目成果性材料,并配合甲方开展项目的验收、审计等工作。
 
第九包
服务质量监测评估项目内容
 
一、服务目标
对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估,系统评估各项目的实施情况、服务成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通过客观评估项目成效,推进下一步工作开展。
二、服务内容
1.评估对象为2021-2022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项目,具体包括:
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项目;
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项目;
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东部基地项目;
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北部基地项目;
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西部基地项目;
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南部基地项目;
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场地服务项目;
社会组织线上服务项目。
2.评估方式:
资料查验、问卷调查、定性访谈、定量访问、实地核查、专家评审。
3.工作程序:
制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前辅导咨询;
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向评估对象反馈评估意见和建议;
分别撰写评估对象评估报告;
向甲方汇报评估结果。
三、提交成果
1.《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评估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材料档案,每个评估对象的评估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3.每个评估对象分别提交评估报告。
四、项目要求
1.中标机构独立承担评估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2.中标机构应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中标机构不得对外公开发表或向他人提供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
4.中标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应定期将工作进度等情况向甲方报告,并接受其监督;
5.评估过程中,中标机构不得利用评估谋取不正当利益,中标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评估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五、服务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工作必需的办公设施;
2.具有承担评估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有与评估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评估人才队伍,至少3名以上具有评估工作经验、熟悉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工作人员。
601.0042
 
1、 本公示在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1年8月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联系方式:李广亮、钱仁刚,65170699、65173108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版权所有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06430号-1  QQ客服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