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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经费-承检机构 政府采购项目(第5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7-09 浏览: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经费-承检机构政
府采购项目(第5包)
采购项目内容:
第5包:液化石油气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2.21万元
第5包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59.69万元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所需的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第5包于2019年06月10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第5包有3家投标人(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深圳市燃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燃料及气体产品质量检验站)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在资格审查中,只有1家投标人(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此项审查。经专家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为加快采购进度,顺利推进本项目,故第5包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5包: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外馆东后街35号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姓  名 职  称 工作单位
张继春 高工 中国船级社
王步清 高工 油气资源调查中心
刘金光 高工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论证意见 本项目第5包于2019年06月10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第5包有3家投标人(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深圳市燃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燃料及气体产品质量检验站)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在资格审查中,只有1家投标人(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此项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上述分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经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第5包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9年7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采购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张老师、5752008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王鑫国、黄彤、010-65173261、65173011、65915614、65913057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院
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袁林、55592411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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