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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8年业务技术装备购置项目-侦查取证装备项目(第二包)更正公告

作者: 时间:2019-10-11 浏览: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2018年业务技术装备购置项目-侦查取证装备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BJJQ-2019-965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5223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614、65913057、652445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2018年业务技术装备购置项目-侦查取证装备项目(第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9月26日
更正日期:2019年10月11日
更正理由: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进行变更
更正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更正为 2019年10月28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三)、双筒观察镜”技术参数中的“# 2.远距离精度观察和图像采集,可与安卓或IOS操作系统手机和照相机组合使用,可通过接环与手机结合通过手机镜头直接观察,也可将图像通过数据线与相机连接实时传输。” 更正为 “# 2.具备远距离精度观察和图像采集,可与安卓或IOS操作系统手机和照相机组合使用,可通过接环与手机结合通过手机镜头直接观察,也可将图像通过数据线与相机连接实时传输的功能”。
3、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三)、双筒观察镜”技术参数中的“* 3.倍率范围:不低于35x~70x” 更正为 “* 3.倍率范围:不低于35x~65x”。
4、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三)、双筒观察镜”技术参数中的“11.长度:≤ 5mm” 更正为 “11.长度:≤ 500mm”。
5、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六)、微光望远镜”技术参数中的 “4.视场角度: 1倍≥40°;4倍≥9°” 更正为 “4.视场角度:1倍≥40°;4倍≥9°;8倍≥5°”。
6、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六)、微光望远镜”技术参数中的“9.质量:(2)配4倍镜头:≤600g” 更正为 “9.质量:(2)配4倍镜头:≤800g”。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要求的条款均做相应调整,其余条款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项目联系人:吴少丹、庞妍
联系方式:65915614、65913057、65244576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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