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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经费购置宣传品及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经费购置宣传品及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经费购置宣传品及
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7-97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5223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3057、65915614、65244576
采购需求:
序号 品名 数量 备注
1 遮阳帽 8000  
2 圆领T恤衫(黑色) 4000  
3 圆领T恤衫(白色) 4000  
4 便携水桶 2000 投标时需提供样品一个
5 便携式LED阅读灯 5000 投标时需提供样品一盏
6 手动折叠晴雨伞 3000  
7 全自动折叠晴雨伞 1000 投标时需提供样品一把
8 长柄雨伞 1000 投标时需提供样品一把
9 环保购物袋 10000 投标时需提供样品一个
10 折叠双肩背包 3000  
11 便携保温杯 3000 投标时需提供样品一个
12 充电宝 1000 投标时需提供样品一个
13 折扇 5000  
14 U盘 150  
15 电脑切换 20  
16 订卷装订机 4  
17 耳麦1 100  
18 耳麦2 100  
19 耳麦3 100  
20 车载充电器 10  
21 可视化控制设备 1  
 
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4.14万元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进口产品管理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4日17:00止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现场购买,每本人民币400元(含附件部分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标书款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样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样品恕不接受,并将失去投标资格。
样品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马静、庞妍
联系方式:65913057、65915614、65244576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授权代表携带1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授权委托书、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签署保密协议及供应商承诺书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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