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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冷热源系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委托,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冷热源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冷热源系统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7-778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518222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170699、65173108
采购需求及数量:常压电锅炉2台、空气源热泵3套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冷热源系统设备项目提供优质的货物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16.11万元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6、进口产品管理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二级 (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的人员;
6、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7、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或北京市其他各级检察院出具的廉洁准入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9月30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2日17:00止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现场购买,每本人民币4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标书款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郑倩、刘德坤
联系方式:65170699、65173108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拟投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4)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受聘于投标人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复印件);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被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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