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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赴外培训政府采购项目(第一、二包)招标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赴外培训政府采购项目(第一、二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赴外培训政府采购项目(第一、二包)
项目编号:BJJQ-2017-117-01/0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5223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173261、65244879
采购用途及数量:北京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总队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赴外培训工作,一项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为北京市公安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赴外培训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75万
第一包分包预算金额:445万元
第二包分包预算金额:430万元
注:“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供应商可以投一包,也可以投多包,但不得仅对一个分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进口产品管理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第一包其他资格条件:
1)培训机构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需具备:
a.其培训所在地民航主管机构(如: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或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等)颁发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141部)授权培训资质。
b.其培训所在地民航主管机构(如: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或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等)颁发的“旋翼机外载荷运行”批准。
2)如为培训机构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
a.培训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b.还应提供培训机构上述1)a、b的资质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3月24日起至2017年04月10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每本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标书款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答疑会时间:2017年04月0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答疑会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   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倩、李先磊
联系方式:65173261、65244879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被授权人携带1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经检查合格,签署保密协议及供应商承诺书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
1、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交 “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第一包培训机构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
a.其培训所在地民航主管机构(如: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或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等)颁发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141部)授权培训资质(复印件)
b.其培训所在地民航主管机构(如: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或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等)颁发“旋翼机外载荷运行”批准文件(复印件)。
5、第一包如为培训机构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培训机构上述4中a、b的资质证明。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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