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公告
清河检察院、清河法庭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委托,对“清河检察院、清河法庭绿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河检察院、清河法庭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BJJQ-2017-031;
(3)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河法庭院内;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预算金额:人民币592100.00元;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招标人要求工期:45日历天。
二、招标人
  (1)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2)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清河农场五科西街甲3号;
(3)联系方式:53869106。
三、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3)项目联系人:赵春磊;
  (4)联系方式:65170699、65173108;
(5)传真:65951037。
四、工程情况简介
 (1)场地准备情况等:已具备本工程招标、施工条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4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标书款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2月11日至2017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休息)。
九、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十、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3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3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
十一、其他:
项目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10日

版权所有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06430号-1  QQ客服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