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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业务技术装备项目单警 装备项目(第7包:强光手电)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业务技术装备项目单警装备项目(第7包:强光手电)
项目编号:BJJQ-2017-459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5223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614、65913057、652445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业务技术装备项目单警装备项目(第7包:强光手电)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9日
更正日期:2017年08月28日
更正理由:对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三、样品递交要求”进行变更。
更正事项:
1、2.2条现更正为:除可拆除的外包装以外,样品不应泄露企业信息的标记、标识或文字等(强光手电递交样品编号为0000000000,字体为黑体,字高3.5mm),如经公证人员或监察人员现场确认样品上带有泄露企业信息的文字或标记的,则该分包样品将被拒绝并失去该分包的投标资格。
2、3.2条现更正为:投标人递交样品后,公证人员或监察人员将对所有样品进行随机编号。
3、3.3条现更正为:如经公证人员或监察人员现场确认样品上带有特殊标识、标记或泄露企业信息的文字等的,则该分包样品将被拒绝并失去该分包的投标资格。
4、4.1条现更正为:投标人递交样品后,由公证人员或监察人员对所有样品进行随机编号,并送达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要求的条款均做相应调整,其余条款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项目联系人:贺晓燕、常伊婷
联系方式:65915614、65913057、65244576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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